2006年12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北京:劳动报酬类案件占仲裁案件一半
张淼淼

  “截至12月4日,北京市今年共审理仲裁案件22600多件,比2005年增长20%。劳动报酬争议类案件占到全部仲裁案件的59%。”
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负责人4日告诉记者,北京市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都呈上升趋势,平均上升幅度为30%。
  据介绍,为避免一般性的劳动争议“案件化”,北京市目前已在各区县、部分街道设立了43家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。当各社区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有关劳动合同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时,不用再将“官司”打到劳动部门,直接在辖区内就可以寻求解决。